人才培养
2007级武汉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暨2009级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会顺利举行
2011年11月26日上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二楼211诉讼法学教研室顺利举行了2007级武汉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暨2009级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会。本次博士论文答辩会的答辩人是2007级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旷凌云,指导教师为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赵钢教授。答辩组组委员会主席为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榕教授,成员有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张里安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蔡虹教授,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洪浩教授,中心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蔡杰教授,中心办公室行政主任、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刘学在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占善刚教授。
答辩人旷凌云的博士论文答辩的题目是《刑事案件中民事责任的合意解决机制研究》。论文的主要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是对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行界定,并对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探讨;其次,是考查刑事案件中民事责任的合意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价值分析;第三,是探讨和论证了刑事案件中民事责任的合意解决机制的构成要素,并分别对合意解决机制的模式、主体、程序这三大要素展开论证;第四,是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分析了刑事案件中民事责任的合意解决机制的现状,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最后,则是具体探讨和论证了在我国司法现状下,如何对刑事案件中民事责任的合意解决机制进行构建和完善。
在旷凌云博士研究生博士论文答辩顺利完成后,举行了2009级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会,答辩人分别是博士研究生胡辉、张亚琼、操旭辉。
其中,胡辉开题题目是《我国非讼程序的立法完善研究》、张亚琼开题题目是《诉讼担当制度研究》、操旭辉开题题目是《能动及其限度:中国司法建议制度研究》。
在整个答辩会的全过程中,答辩人博士论文的指导老师赵钢教授、答辩委员会主席张榕教授、及其他答辩委员蔡虹教授、张里安教授、洪浩教授、蔡杰教授、刘学在教授、占善刚教授等对旷凌云的博士论文,以及胡辉、张亚琼、操旭辉的开题报告都给予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而博士论文的答辩人旷凌云也顺利通过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被建议提交到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武汉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于此同时,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也参与旁听了此次博士论文的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