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会
撰稿/摄影 方姚 寿媛君
10月15日,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司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研讨会在武汉顺利召开,本届诉讼法学术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承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汉阳区人民法院、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领导和干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同志和师生代表等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分为开幕式、主题研讨和闭幕式三个部分。开幕式由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林莉红教授主持,秘书长刘学在教授致欢迎词,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常务理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罗继洲检察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洪浩教授向年会作了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
15日上午,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荣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赵钢教授主持了《法院视角中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题。湖北省高院审管办主任王立志,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宜昌市中院院长张忠斌,汉阳区法院刑一庭庭长余立进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常务理事、武汉市检察院洪山区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屹东,常务理事、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田圣斌,副会长占善刚对发言进行精彩的点评。下午,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徐前权与研究会顾问、省诉讼法学学术研究会委员郭德华分别主持了《检察院视角中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台湾地区的司法改革》等专题。研究会理事、省检察院政策法律研究室副主任阮志勇,理事、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政策法律研究室主任刘国媛,汉阳区检察长陈重喜,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崔凯,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方姚,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佩瑜分别针对各个研讨主题进行了发言。研究会常务理事、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李玉高,研究会副会长汪少鹏,顾问蔡杰,常务理事、省人民检察院检公诉处处长程华荣,常务理事、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石先钰,常务理事、武汉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戴中祥等对主题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年会还就各个主题安排了自由讨论,会议研讨的气氛热烈,来自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厅、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根据司法实践情况针对“司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先后发言,进行激烈的探讨与交流,来自全省高校的老师、学者也就有关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地剖析与梳理。
研究会副会长、湖北警官学院张建良教授主持了闭幕式。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拟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长江大学法学院进行了竞办发言。最后,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蔡虹代表研究会致闭幕词。大会在代表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
本次会议对司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为我省的司法改革提供智力支持,促进了“法治湖北”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