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会
2019年5月11日,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9年度常务理事会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顺利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赵钢教授,顾问蔡虹教授、蔡杰教授、郭德华,会长洪浩教授,副会长刘学在教授、石先钰教授、汪少鹏合伙人、徐前权教授、张建良教授、张粒副会长以及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20余人。
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同志对本次常务理事会的召开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东西湖区及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同时希望诉讼法学研究会对检察工作做出更多理论上的支持,促进东西湖区检察工作理论和实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在正式会议议程之前,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洪浩教授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湖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相关会议精神,同时还转达了湖北省法学会王龙秘书长关于党政机关人员在法学会任职属于职务行为的内容。
本次常务理事会包括四个议题。第一项议题是讨论增补理事会副会长、调整副秘书长、增补部分常务理事理事的事宜进行说明。第二项议题是讨论2019年诉讼法年会研究主题、举办时间等事宜。第三项议题是讨论2020年省诉讼法年会的承办单位事宜。第四项议题是根据湖北省法学会的要求,谈论《2018年度省法学会各个研究会工作量化考评表》、诉讼法学研究会网站建设及宣传、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功能性党总支的建立及运作事宜。
本次常务理事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南民族大学黄豹教授主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毅及部分检察干警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