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诉讼法律网-蔡虹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闭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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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虹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闭幕词

作者:珞珈诉讼法律网  来源:原创   已浏览【】次

各位与会代表: 

很高兴我们在荆州相聚

古城荆州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孕育出楚文化、三国文化、关羽文化等等。一百二十回的《三国演义》,有七十二回写到荆州。诸葛亮说“得荆州者得天下”,在此聚会一定是不同凡响的。

经过一整天的学术交流,湖北省2014年诉讼法年会暨司法改革错案防控理论研讨会已进入尾声。此次研讨会在省法学会、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的策划与领导下,在长江大学、荆州市法学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与会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已顺利完成了大会预定的议题。与会代表围绕司法改革、错案防控等前沿问题展开了专题讨论同时,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对三大诉讼法的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全面的和务实的研究获得了圆满成功!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来自长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三峡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学校的师生;也有来自湖北省法学会、检察院、法院、公安、国安,武汉市政法委律师界等代表。在开幕式上,东道主荆州市委领导施政书记、长江大学校长谢红星教授、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前权教授等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我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赵钢教授对2013年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充分肯定上年度我省诉讼法学人在积极参与司法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也做了十分具有针对性和务实的部署。

大会的各位主旨发言人和自由发言人,为大家奉献了精彩的学术研究成果以及鲜活的研究素材,提出了许多发人深思和值得研究的课题。此次研讨会洪浩教授发表了题为《司法改革的主旨及其实现路径》的演讲,内容十分丰富;林莉红教授的《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得与失》,为我们全面解析了新近颁布的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石先钰教授详细介绍了全国民事诉讼法2014年年会讨论的热点问题,使未出席此次会议的同仁也能共享信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来自实务界的代表也在大会上奉献了他们精彩的报告:著名律师汪少鹏主任的《司法改革与律师制度》、江陵县何山权检察长的《基层检察院的改革初探》、荆州市汪存锋检察长的《检察机关防控刑事错案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路径》、陈欢博士的《审判阶段刑事错案的防控与救济》、黄玉成法官的《错案防控与裁判方法》,视角不同,但精彩纷呈,既有敏锐的现实触感,也不乏深刻的理论思考。在自由发言阶段,省检察院周清华处长对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诉讼监督的若干重要问题做了总结,颇有深度,富有启示。上述发言涉及到了司法改革和三大诉讼法的诸多理论前沿和现实操作中的焦点问题体现了法律人对于中国的法治事业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体现了诉讼法学者对法治理想的追求。

正如赵钢会长在其工作报告中指出,四中全会确立的司法改革的目标及其措施,与诉讼法学科的研究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我们有责任积极投身其中,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我国的司法改革正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但也面临各种挑战;而错案防控也任重道远,错案原因多元,必须综合治理,既关系到制度的完善,更关系到观念的转变。对于我们共同的事业,我们要有关羽的忠义;面对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有诸葛亮的智慧;对于制度设计更要精心论证,杜绝张飞的鲁莽切不可有丝毫的大意,大意失荆州。以史为鉴!

年会我们提供一个非常好的交流平台,为此,请允许我代表研究会向承办会议的长江大学、荆州市法学会的领导、老师和同学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江陵县检察院、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的大力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以研究会秘书长洪浩教授、长江大学徐前权教授率领的会务组团队表示衷心的感谢!让我们把最热烈的掌声献给他们。同时我还要代表研究会向与会的每一位代表表示感谢,你们放弃周末休息来到荆州,感谢你们的参与。

又到了不得不说再见的时候。各位代表,明年再见。祝你们返程平安,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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