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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第七期诉讼法学论坛成功举办

作者:方姚 寿媛君  来源:珞珈诉讼法律网   已浏览【】次

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第七期诉讼法学论坛成功举办

撰稿/摄影  方姚 寿媛君


2016年10月28日下午6点半,由“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七期诉讼法论坛在学院120学术报告厅正式开始。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我院刑事诉讼法学科负责人洪浩教授主持了本次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围“法学论文的写作规范与逻辑路径”。论坛邀请《政法论丛》杂志社主编、山东政法学院孙培福教授作了主题演讲,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涂永前教授、《法律科学》杂志社编审刘克毅、《法学》杂志社编辑郭海清博士等三位与谈人就主题内容作了扩展演讲。当晚,我院的张庆麟教授、占善刚教授、李傲教授和湖北经济学院崔凯副教授等参与了论坛,与我院的近百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共同分享了这场学术盛宴。


孙培福主编总结自身十几年的编辑经验,从如何会写论文和如何写好论文两个方面来展开演讲。就何为会写论文方面,孙教授强调写论文不是做八股文,不是写讲稿,也不是写书,不能过于机械和程式化,仅仅是把法学圈内已知的内容单纯地进行表达。写论文不是堆积建筑材料,论文是精华,通过论证表达全新的思想,要讲求推敲,不是拍脑瓜拍出来的。一篇好的论文应当具有明确性、周密性和有序性三个特点。在如何做到写好论文方面,孙教授指出:第一,选论题,学术梳理很重要;第二,论题不一定要选在学术空白处;第三,论题一定是可论之题;第四,论证是学术论文的生命;第五,二级标题的设定很重要;第六,经验可以成为论证的依据;第七,倡导论证方式的多元化;第八,情趣是作者和读者都应当感受到的东西。


孙教授主讲结束后,三位与谈人分别就本次主题进行了扩展性演讲。

郭海清编辑认为论文的形式与实质并重,要善于梳理问题,把握问题的实质。写论文不能脱离实际,必须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

涂永前教授针对论题强调交叉学科的研究非常有必要,要突破专业之间的壁垒。对于规范研究,他认为已经走到顶,应该进行其他方法的研究,比如实证研究和应用。

刘克毅老师在演讲时则对涂永前教授的观点回应,他觉得法学本身还是一门规范性的学科,规范性问题也依然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主题演讲结束后是提问环节,学生讨论的气氛热烈,争相向讲座嘉宾提疑问惑,各位演讲嘉宾也一一解答。最后,洪浩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核心问题还是积累。不论是实践积累还是理论积累,有积累才会有感情的迸发,才能开始论文的写作,才能写出好的文章。


此次讲座原定为两个小时,在激励学术讨论气氛下一再延长到将近三小时才结束。我院举办的第七期诉讼法论坛也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