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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洪浩教授应邀参加“立丰夜话——刑事法理论与刑事辩护如何有效互动融合”学术沙龙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已浏览【】次

  2019年11月29日晚19:00一21:00,“立丰夜话——刑事法理论与刑事辩护如何有效互动融合”沙龙活动在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举办。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洪浩教授受邀与来自湖北省司法实务界资深人士、武汉地区法学院校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师资班的研究人员与刑辩律师、部分外省市刑辩律师、立丰所刑辩研究中心会员律师近100人一同参加此次沙龙活动。

  洪浩教授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理论一致与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进步两个方面阐述了“刑事法理论与刑事辩护如何有效互动融合”。洪浩教授认为,实体法不规定辩护制度,而辩护制度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刑事实体法与诉讼法具有一致性,从而使得辩护制度无法脱离实体法存在。比如刑法中罪刑法定与诉讼法上的程序法定一并构成法定主义,因此诉讼法中的沉默权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公诉案件举证责任制度得以确立,这为律师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先决条件。同时,正是刑事法定主义的存在为辩护制度与刑事法理论的融合提供了可能性,集中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映射为辩护制度的进步历程方面。首先,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社会变迁推动了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刑事法制度发展、融合的前提。回溯刑事诉讼法修改历程可知,每一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皆反馈为律师制度得到十足的发展,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颁布确立了公、检、法、司共同遵循的刑事诉讼工作原则,1997年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被告人在审判程序中享有法律帮助权,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律师介入诉讼程序的节点提前至侦查程序阶段,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确立了值班律师全覆盖及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律师的在场权、见证权,每次一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无不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就是刑事法理论与律师制度的融合、进步的过程。